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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50437-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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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 布局
4.1.1 老年人设施布局应符合当地老年人口的分布特点,并宜靠近居住人口集中的地区布局。
4.1.2 老年养护院、养老院用地宜独立设置。
4.1.3 建制镇老年人设施布局宜与镇区公共中心集中设置,统一安排,并宜靠近医疗设施与公共绿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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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布局与选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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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 选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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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局部修订说明
1 总则
2 术语
3 配建要求
3.1 分级
3.2 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
4 布局与选址
4.1 布局
4.2 选址
5 场地规划
5.1 建筑布置
5.2 场地设计
5.3 场地绿化
5.4 室外设施
本规范用词说明
引用标准名录